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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政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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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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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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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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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guān)說明 |
2017年上海政法學院本科插班生招生專業(yè)及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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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
計劃數(shù)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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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刑事司法方向) |
6 |
法律基礎(chǔ),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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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國際經(jīng)濟法方向) |
6 |
法律基礎(chǔ),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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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8 |
法律基礎(chǔ),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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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考條件 |
招收對象為2016—2017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在校在籍一年級優(yōu)秀學生(藝術(shù)體育類、定向生、內(nèi)高班、少數(shù)民族預科生除外),品德優(yōu)良,身體健康,且符合本市試點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條件,經(jīng)學生學籍所在院校同意,身體健康者。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所學校。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者,不得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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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只招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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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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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參照國家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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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錄取規(guī)則 |
(一)符合2017年“插班生”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插班生”入學考試,參考實際報考情況,實際錄取數(shù)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學校錄取分數(shù)線,如出現(xiàn)同分的情況,按照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根據(jù)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進行專業(yè)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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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法學專業(yè)每生每學年6500元,行政管理專業(yè)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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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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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政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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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政法學院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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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聯(lián)系電話 |
021-39225065,021-39225177,021-39225175,傳真: 021-39225179;聯(lián)系部門:學校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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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投訴監(jiān)督電話 |
021-39225153;聯(lián)系部門:學校監(jiān)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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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wǎng)址 |
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s.shup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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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guān)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還設(shè)立了校長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融孚獎學金、公證獎學金、生樂獎學金、Fairness里格獎學金、Treevens森凡獎學金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輟學。(咨詢電話:021-3922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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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報名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