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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政法學院插班生招生章程
2015年上海政法學院插班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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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上海政法學院?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五、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說明

2015年上海政法學院本科插班生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

專業(yè)? ? 計劃? ? ?考試科目

法學(刑事司法方向)? 6? 法律基礎,英語

法學(金融法方向)? 5? 法律基礎,英語

行政管理? 4? 法律基礎,英語

六、報考條件

1、本市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入學全日制在校大學本科一年級的優(yōu)秀學生,且大學一年級所修課程全部及格,無重修或補考記錄(提前批、委培生、定向生、軟件學院學生除外);

2、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3、經學籍所在院校同意;

4、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

七、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只招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參照國家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錄取規(guī)則

(一)符合2015插班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插班生”入學考試,按照招生計劃數(shù),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學校錄取分數(shù)線,如出現(xiàn)同分的情況,按照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根據(jù)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進行專業(yè)錄取。在專業(yè)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jù)專業(yè)錄取情況以及考生所填寫的“是否愿意調劑”情況,做相應的調劑,不再征求考生志愿。

(二)被預錄取的學生需提供學生當年高考錄取的錄檢表和一年級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的復印件(需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蓋章),凡成績單有不及格科目的學生將被取消預錄取資格。

(三)插班生預錄取名單由我校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學生由我校發(fā)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法學專業(yè)每生每學年6500元,行政管理專業(yè)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

十二、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政法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政法學院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十三、聯(lián)系電話

021-39225065,021-39225177,021-39225175,傳真:?02139225179;聯(lián)系部門:學校招生就業(yè)指導辦公室。

十四、投訴監(jiān)督電話

021-39225153;聯(lián)系部門:學校監(jiān)察室。

十五、網(wǎng)址

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還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融孚獎學金、公證獎學金、生樂獎學金、Fairness里格獎學金、Treevens森凡獎學金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咨詢電話:021-39225523

十七、其他須知

(一)報名辦法

1、網(wǎng)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430——5月11日

報名方法:登錄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統(tǒng)一報名平臺www.cbs.fudan.edu.cn,進行網(wǎng)上注冊,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考試報名;

經審核通過后打印報名表,并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印章。

2、現(xiàn)場確認

時間:2015514(周四)9:00-15:00

地點:上海政法學院庸夫樓101室(外青松公路7989號)

請考生事先準備好并攜帶以下材料報名:

1)報名表(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印章);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習成績證明原件(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

3)考生2014年高考錄取的錄檢表,加蓋所在學校招生辦印章;

4)報考費:報名費14元、考試費每門26元,共計66元。(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3、打印準考證

考生完成現(xiàn)場確認,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自行打印準考證。考試當日,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二者缺一不可。

(二)筆試內容及參考書目

1、法律基礎(滿分100分;參考書目:吳祖謀,李雙元主編,《法學概論》第11版,2013年修訂,法律出版社);

2、英語(滿分100分)。

(三)筆試時間、地點

法律基礎:2015年5月23日(周六)900-11:00

語:2015523日(周六)1300-15:00

地 點:上海政法學院(外青松公路7989號)

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四)學籍管理

錄取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公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和有關材料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學生按“插班生”途徑轉入我校相關專業(yè)就讀,其學籍按轉學處理。“插班生”進校學習后,不能再轉到其他專業(yè)學習。